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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党史方志办传达学习《江苏省红色资源 保护利用条例》
来源 : 泰州市党史方志办公室 潘国琴 03:13:24

1月31日,泰州市党史方志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党史方志办领导班子及各处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2023年12月3日,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新四军纪念馆时再次强调要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正当其时、恰如其分。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意义,让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有“章”可循、依法实施;要理顺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开展部门联动,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汇聚合力;要聚焦主责主业,摸清“红色家底”,深化泰州红色资源的挖掘研究,创新红色文化宣传的方式路径,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中彰显史志档案担当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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