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盐城市阜宁县委党史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县委党史办主任钱斌主持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开展交流。
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新时代党史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会议要求,县委党史办要抓住历史机遇、发扬主动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盐城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做好党史征编研宣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推进阜宁党史“三卷本”编纂出版和党史“一卷本”修订再版,为全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做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