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制定和修改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二、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研究制定本会工作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四、监事会 本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关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其他应当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五、办公室 办公室是本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秘书处更名),在会长、理事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本会日常运转,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是本会联系会员、服务社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会员联络部、宣传工作部、财务与保障工作部三个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或调整内设机构。会员联络部是本会负责会员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宣传工作部是本会负责宣传教育和学术推广的职能部门,财务与保障工作部是本会负责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