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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开国后的土地改革
 来源:《世纪风采》2015年第12期
来源 :  09:25:52

陈立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任务,是领导亿万农民、特别是新解放区的农民实行土地改革。这是一项关系到新中国政权能否稳固的重大举措。如果土地改革失败了,刚刚建立的新中国就会失去亿万农民支持,工农联盟就会解体,新中国人民政权就会垮台。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土改如此重要,毛泽东决定亲自领导这次土改。

 

“第二场决战”

 

农民与土地有着血肉相连的情结。农民一生就是盼望着有一块土地,他才能安身立命。

后来成为著名全国劳动模范的陈永贵,在老解放区土改时,分得一块土地后,心中的甜蜜和幸福,是说不尽的。他这个过去没有一分地的雇农,带着自己的儿子在自己分到的土地上耕种,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他的儿子在这块土地上捡到一块银元,陈永贵乐得不得了,认为是这块土地给他带来了好运。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年,连陈永贵这样有很高觉悟的农民,也如此喜爱土地。几千年来,广大农民深受封建制度的压迫,世世代代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的劳动所得,大部分以地租的形式交给了地主,每到灾年,他们往往失去生活来源而流离失所,许多农民被饿死。其原因也是这些农民失去了土地。正因为这种处境,农民迫切希望推翻封建制度,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他们具有很强的革命性。而农民革命性的源泉,就是想得到一块自己的土地。

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了这一点,在革命斗争中着力帮助农民解决土地问题。有了这个前提,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结成了联盟,并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广大农民的支持,才使中国共产党得以生存发展壮大。抗日战争时期,在广大农民的支持下,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得到发展。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有广大农民的支持,人民解放军仅仅用三年时间就打败了国民党,建立了新中国。毛泽东说过这样的话: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陈毅也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用小车推出来的。

中国共产党能够建立新中国,农民是立了大功的。因此,建国后,毛泽东首先想到的是中国共产党一定要给农民以利益。怎样做才能给农民以利益?从小生长在农村,在大革命时期又亲自领导过农民运动的毛泽东深知,给农民以土地,就是给农民以最大利益,而要给农民土地,就必须实行土地改革。

同时,毛泽东也考虑到了中国今后工业化和农村现存矛盾这两个因素。就国家工业化来说,毛泽东是这样认为的:国家工业化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就农村矛盾来说,毛泽东对这样一种情况看得很清楚:新中国建立后,就全国来说,封建统治已经被推翻了,但是,在广大新解放区的农村,封建土地制度还存在,这是一个矛盾。如果不改变现存土地制度,农民就会看不到共产党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就会与共产党离心离德,工农联盟就会瓦解,新中国政权就不稳固。

因此,毛泽东在开国之初就下决心:要进行土地改革,使农民真正翻身做主人;新解放区的三亿一千万农村人口,要用三年时间完成土改,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为了统一各阶层的认识,顺利完成土改任务,毛泽东强调:工人阶级应当积极地帮助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应当赞助这种改革,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更应当采取这种态度。他还说过这样的话:战争和土改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时期内考验中国一切人、一切党派的两个“关”。战争“关”已经过来了,现在我们要过土改这一“关”。

但是,要通过土改给农民以土地,又谈何容易!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也限制了许多人的认识,他们认为,土地关系是不能改变的。过去土改时,有的地主就说:我的土地是祖上留下来的,你种我的地,就得交租子,这是天经地义。

参加过晋察冀区土改的丁玲,曾描述了发动农民参加土改的困难。一个老佃农总是说:“唉,地是人家的嘛!”

在旧中国,农村中有许多人、特别是地主,一直认为“地板可以换粮食”。“农民作家”赵树理以亲身见闻写成的小说中,曾写到太行区减租减息运动中的“说理斗争”:地主王老四在减租后“思想打不通”,坚持说:“地板可以换粮食。”地主王老四所坚持的“地板可以换粮食”的观点,实际上在中国广大农村很有代表性。

地主们是这样认识,许多农民何尝不是这样认识?可见,要废除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教育农民提高觉悟,需要动员广大农民参加。

而动员长期在封建统治下的农民起来搞土改,工作也是艰巨的。过去在东北农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操别人的心干啥。”“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老汗王进北京’,心满意足了,什么也不管了。”从这两句话中可以看出,农民具有分散性,他们往往先考虑的是个人利益,过个人的小日子,不愿意管其他人的事。共产党要把农民组织起来搞土改,并不容易。

中国的农村,一般都是聚族而居。一个村往往是一个大姓的聚集。大一点儿的村子,也是一两个大姓的聚集。大姓聚集的村子,有钱有地的地主占统治地位。他们把持着村子的政权和族权,进行长期的统治,而长期以来许多农民也习惯于接受这种统治。新中国成立后,就全国来说,政权变了,是人民政权了,但在新解放区的广大农村,地主阶级仍然占有多数土地,他们这种经济实力,决定了他们在农村中仍然有很高的地位,加上他们保留有其他统治手段,可以说,他们仍然是新解放区农村的统治者。现在,要在新解放区废除农村的封建制度,是需要做大量工作的。

新中国建立后,在新解放区动员土改时,有一个地主这样问:过去你们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搞减租减息,不是很好吗?为什么现在又要动土地?这个发问,道出了新解放区农民的一个疑问。的确,过去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长期普遍实行的是减租减息政策,国民党在他们的统治区,也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不同的是,共产党在解放区建立的是人民民主政权,而国民党仍然维持地主阶级统治的政权;此外,国共两党减租减息的程度也不一样。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要在新解放区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土改,新解放区的农民在思想上不会一下子转过弯来。

在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农村流行这样一句话:“看好咱们的胜利果。”这句话后来被写入了电影《红日》中的主题歌歌词。这句歌词道出了一个背景:过去共产党在老解放区进行土改,是在战争条件下进行的。当时土改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农民支持革命战争。新中国建立后,情况不同了,现在我们进行土改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过去的支援革命战争,转变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上来了。同时,这时的土改,是在与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合作的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和平条件下进行的。既然如此,土改所遇到的各种情况,远比战争条件下进行土改,要复杂得多。

正因为新中国建立后的土改面对着复杂的情况,所以,1949年12月4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形容说:“这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继军事斗争以后的第二场决战。”1950年6月23日,他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致闭幕词时说过这样一段话:

战争这一关,已经基本上过去了,这一关我们大家都过很好,全国人民是满意的。现在要过土改一关,我希望我们大家都和过战争关一样也过得很好。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对封建统一战线,就可以领导人民和帮助人民顺利地通过这一关。

毛泽东期望并且相信,共产党能够过好土地改革这一“关”。

 

反对过火行为

 

在民主革命中,共产党在北方解放区领导的土地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过火行为。许多地方的土改,发生了全部杀死地主,全部没收地主土地和财产的情况。对待富农,也实行与地主同样的政策。出现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情况。北方某些农村在土改时,地主、富农被严刑拷打,有的地主、富农只好自己上吊或者投井。有的地方,不但地主、富农的土地被全部没收平分,连地主、富农的小老婆也被“平分”。

中共中央及时发现并采取了有力措施,纠正了这些情况。但在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内部出现了分歧。有的人认为,要把地主和富农区分开来,暂时不要动富农多余的财产;有的人则认为,富农也是农村中的剥削者,土改中完全可以动富农。

毛泽东是主张把地主和富农加以区别的。1946年,中共中央发出《五四指示》,提出不动富农的土地和财产,纠正了乱杀地主、斗争富农等情况。但这一要求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许多地方还是照样斗富农,分富农的土地、财产。1947年9月13日,为了支持解放战争,中共中央发出的《土地法大纲》,提出了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在这一方针下,各地农村中,富农的土地和其多余的财产被分掉了,实际上是实行了消灭富农的政策。

实行这个政策,有当时的情况。1950年6月9日,一向主张把地主和富农区别对待的毛泽东在开国之后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就解释说:

冲破《五四指示》是群众的行动。离开政治形势讲问题讲不清楚。生死存亡,这边是贫雇农、中农、城市小资产阶级,那边就是国民党、地主、帝国主义,那时候富农就对你那么好?所以那时是不能提出中立富农的口号的。

出于支持革命战争的需要,各地为了尽快发动农民,确实冲破了《五四指示》。许多地方还出现了特别过火的行为。如当年东北地区就出现了吊打地主、富农,逼着地主富农交出浮财的行为。俗称“砍大树,挖财宝”(当时还被简称为“砍挖”)。许多地主、富农被逼打而死。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由农村流氓当政的情况。

电影《暴风骤雨》中有个“赵光腚”,是个农村贫苦农民的形象。但在当时实际生活中,往往有一些类似“赵光腚”那样的穷人,是好吃懒做之人。他们吃光赌光所有家中财物后,确实一无所有,有的连裤子都穿不上。土改来了,这些人往往最积极,因为他们知道,土改会给他们分到一份土地和财产。他们只知道一个字:“分”。而且,他们一无所有,什么也不怕,在土改中常常是打头阵的。他们是“砍大树,挖财宝”鼓动者和实行者。由于这些人在土改中最先行动起来,在刚刚开始建立农村基层政权时,这些人中的一些人,往往成为基层组织的头头。

当新中国人民政权刚建立,即将进行新区土改,毛泽东就不能不想到过去土改中出现的过火的问题。他特别强调的是,要纠正农村中的过火行为。他认为,这种过火行为,不利于我们争取和团结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会使农民寒心。而纠正过火行为,最急迫的事是要把农村中占居政权的流氓打掉。过去农村中的过火行为大多是这些流氓们带头干的。不打掉他们,他们还会继续干这种过火行为。同时,他们中间,许多人是坏分子,干了许多坏事。不打掉他们,农民心中不服,就会和共产党离心离德;打掉他们,俗称“搬石头”。与此相关的问题是要正确对待富农。因为大多数过火行为就是针对富农的。毛泽东在访问苏联之前布置江南地区土改时特别强调,我们要慎重对待富农。在当时的情况下,毛泽东只提出:我们要把对地主和对富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毛泽东主张反对过火行为,是为了团结大多数。毛泽东对农村情况进行了大致分析,他认为,建国后我们进行的土改,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依靠的力量是贫雇农,团结的对象是中农,同时也要团结富农。毛泽东认为,中国的富农有自己的特点。富农是存在半封建的剥削性质,但同时又有些资产阶级经营方式。中国的富农人数不多,在农业经济中不占重要地位,但对富农实行什么政策,却对农村中的中农影响极大。同时,富农又与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对待富农的政策过火,就可能影响到我们团结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虽然毛泽东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提出的,但党内当时却存在不同意见。不同意见主要是认为,对于富农多余的财产,也要分,这样才能使土改做到坚持平分原则。否则,富农还存在多于贫雇农的财产,富农就会很快地再发展成地主,成为农民的剥削者。

对于这些不同意见,毛泽东并没有立即否定。他觉得,党内现在存在这些不同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建国后在新区到底怎么样进行土改,是个新事物,需要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毛泽东考虑,也要征求斯大林的意见。

 

在如何对待富农问题上

广泛征求意见

 

为什么要先征求斯大林的意见?主要是:在苏联土地改革中,斯大林在如何对待富农问题上,积累了一定经验。这是十分宝贵的。这些经验,既有成功的,也有从失误中总结出来的。因此,新中国在土改中如何对待富农,斯大林的意见很重要。斯大林对于中国革命成功和新中国的建立,是有重要贡献的。在中国共产党内,许多同志是亲斯大林的。特别是在共产党高层,有不少人认为斯大林的意见就是真理。在此情况下,新中国要进行土改,事先征求斯大林的意见,和斯大林交换看法,得到他的肯定,有利于在党内统一思想。另外,斯大林在当时的国际共运中有很高的威望,征求他的意见,得到他的支持,中国的土改会顺利一些。

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他在与斯大林的会谈中,就中国土改中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征求了斯大林的意见。斯大林略加思索后,作出了一个原则答复:可以把分配地主土地和分配富农土地分成两个较长的阶段来做。在法令上,不要肯定农民分配富农多余土地的要求。在打倒地主阶级时,应该中立富农,并使其生产不受影响。

其实,斯大林的这个意见,也正是毛泽东所想的。1950年2月17日,毛泽东和周恩来从莫斯科联名电告在毛泽东访问苏联期间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刘少奇:

斯大林同志曾在我向其报告土改政策时,提议将分配地主土地与分配富农土地分成两个较长的阶段来做。即使目前农民要求分配富农多余的土地,我们固不禁止,但也不要在法令上预作肯定。我们虽对中国半封建富农作了解释,并说明对资本主义富农并不没收,他仍举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为例,要我们把反富农看成是严重斗争。他的中心思想是在打倒地主阶级时,中立富农并使生产不受影响。去年十一月政治局会议时关于江南土改应慎重对待富农的问题亦曾提到过,因此事不但关系富农而且关系民族资产阶级,江南土改的法令必须和北方土改有些不同,对于一九三三年文件及一九四七年土地法等,亦必须有所修改。

毛泽东从苏联回来后,集中精力考虑土改问题,而他考虑的重点仍然是如何对待富农。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是慎重的。他不是由于斯大林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吻合,就自己先作出一个指示,要求下边执行。他知道土改是政策性极强的工作,而且党内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存在不同认识。各大区的领导同志,长期在基层工作,对农村和农民比较熟悉,有工作经验,因此,他们的意见很重要,以后领导土改,也需要各地方领导干部同心协力进行。因此,他要在党内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以求集思广益,把土改工作搞好。

毛泽东回国后不久,即于1950年3月12日就土改问题中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致电新区各中央局、分局的负责人。他在电报中说:

在今冬开始的南方几省及西北某些地区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但不动资本主义富农,而且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解决半封建富农问题。请你们考虑这样做是否有利些……第一是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第二是过去北方土改是在战争中进行的,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基本是已无战争,土改就显得尖锐,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动他们,则将显得我们更加有理由,即是说更加有政治上的主动权;第三是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起见,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似较妥当……关于暂时不动富农的问题,去年十一月有饶漱石、邓子恢、李富春三同志参加的政治局会议中,我曾提出过,惟未作详细的分析和未作出决定,现在已到需要作决定的时机了。

毛泽东在这封电报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就是:在新解放区土改中,暂时不动富农。但毛泽东并不是主观地强行作出这个决定,他仍然是在征求意见。他在这封电报的最后,要求新解放区各中央局、分局领导人:将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收集起来迅速电告中央,以凭考虑决策。

毛泽东的电报发出后,各大区,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领导同志对土改中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向中央反馈了意见。

各地反馈的意见是不同的。有的赞成暂时不动富农,有的则提出:对于富农多余的财产,要平分。提出意见的同志都是认真的。他们都经过调查研究,并且都搞了一些试点。对于这些,毛泽东是清楚的。他把各地报来的意见当作一笔财富,对之进行了反复研究和分析。当年,各地报来的材料,只要一送到他手上,他就立即阅读。有时,毛泽东竟然通宵达旦看这方面的材料。

毛泽东一边看材料,一边把一些关键的问题,单独列出来,用铅笔记在公文纸上,然后自己再拿着这些记着土改关键问题的公文纸,反复看,反复思考。虽经反复思考,他仍然觉得土改问题复杂,牵涉的人数众多,许多问题不好由中央立即下决心。他觉得,还应该把这些关键问题交给各地讨论。1950年3月30日,毛泽东把他亲笔列出的14个关键问题,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到各地征求意见。14个问题中,与富农有关的问题占了一半。毛泽东是采用提问的方式列出的,例如,土改是否可以分成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是否可以对富农的土地财产一律不动?如果不动富农,无地少地农民能分到多少土地?如果只没收富农出租的土地,能否能达到中立富农的目的?无地少地的农民会分到多少土地?等等。总之,这些问题,都十分具体,又切中要害。是土改中关系各方利益的部分,而毛泽东提问题的主旨,是中立富农。归结起来,毛泽东所提14个问题中,在对待富农问题上,实际上孕含着两个办法,与地方各负责同志商量:一是对富农土地和财产一律不动,一是只动富农土地出租部分。毛泽东在提问题的同时也提出要求。这个要求十分明确,就是要各地在调查研究中算细账,通过具体的算账,来了解到底执行哪个政策最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又能中立富农的问题。

收到中共中央发来的14个问题后,各地领导干部又展开了新一轮的讨论。讨论中,大家对于毛泽东中立富农的基本原则,是没有异议的。但对于所提问题中所包含的如何中立富农的两种办法,却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应该完全不动富农,这样才能中立富农;有的同志则认为,应该没收富农出租的土地,但保留富农其余土地财产,这样同样可以中立富农。

毛泽东对这两种意见都很重视。他从各地来电中,选择出能集中代表两种意见的电报,转发到各地,要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再研究。

各地经再次研究,又反馈了不同意见。关于要动富农出租土地意见的代表者,是中南局的邓子恢。他一连三次打电报给毛泽东、党中央,提出:要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政策,即:不动富农自耕地,不动中农、富裕中农的土地,将地主土地、公地、富农出租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关于不动富农土地的代表者,是华东局的饶漱石。他认为,为了中立富农,还是暂时不动富农土地(包括出租土地)为好。如果动这些土地,可能达不到中立富农的目的。

在这两种意见中,毛泽东在内心是赞成饶漱石的意见的。但他没有以中共中央最高领导人的身份立即表示对某种意见的肯定和否定,而是以商量的口气,阐述自己的意见。1950年5月1日,他在给邓子恢的电报中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富农出租的土地数量不大,暂时不动这一点土地,对贫雇农分配土地数量影响也不大,现在我的意见仍以为不动富农出租土地较适宜。

毛泽东的这个意见完全是以个人看法的角度和邓子恢商量。邓子恢自然了解毛泽东的意思,在回电中仍然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新列了许多数字加以说明。

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的民主作风再次显现出来。他在中央高层会议上提出,以中南局和华东局为代表的两种意见,都有一定道理,我们都要认真对待,不能轻易否定。他提出,要代表两种不同意见的中央局,各代中央拟出个土地法令草案,拿到中央来,由中央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最后由中央拟定一个法令。中央政治局同意毛泽东的这个意见,于1950年5月上旬,向中南局和华东局分别提出,要他们代中央拟定一个土改法令草案。

两个中央局接到中央指令后,认真对待,组织人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代中央拟定法令。最早拿出法令草案的是中南局,他们于5月13日,将代拟法令草案电报传到中央。这个草案的主要意思是:在新解放区土改中,对于富农出租的土地,要允许按照不同情况采取比较灵活的政策。我们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但对富农出租的土地,要按减租办法减租。如果有的地方贫苦农民在土改中所得土地太少,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可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酌情征购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者全部。但是,征购富农土地也不能过分,要在征购后,使富农的土地不低于当地中农水平。可见,中南局代中央起草的这个土改法令,已经比较深入地领会了中央精神,在政策条文上,已经比较和缓。

5月15日,华东局代中央起草的土改法令草案也电报传至中央。这个草案,对于其他政策阐述较细,而对于如何对待富农多余土地问题,则只说了一句话: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他们的详细意见,是专门托人到中央来表述的。当年,饶漱石托人见毛泽东,表示了他们的意见:我们在土改中要中立富农,对于富农多余土地,也不要表示暂时不动,过几年再动,那样的话,对中立富农不利,也会增加土改阻力。我们在土改法令中只写上“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就可以了,不要说暂时不动,那样容易使我们被动,会使富农和中农怀疑共产党是要“割韭菜”,谁如果在以后发了家,共产党就要来平分他的财产,这是不利于解放区发展生产的。显然,饶漱石的意见,也和毛泽东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毛泽东的意见是,对富农多余土地,只是暂时不动,以后还要动,过几年还是要动的。

对于这两个地区的不同意见,毛泽东是有自己的把握的。他知道,各地情况不同,领导人都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研究问题的。他们不是不实事求是,而是赖以“出发”的“实事”不同,他们在大的政策上是清醒的,是赞成中央关于在新区土改中要中立富农的政策的,意见不同,只是中立富农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对于中南局和华东局的两种不同意见,毛泽东更倾向于华东局,而且,他通过听取饶漱石托人带来的意见后,觉得饶漱石考虑得较深入,现在如果马上就提出暂时不分富农多余土地,以后再分,显然会给富农们造成心理恐慌,也会使中农产生顾虑,不利于发展生产。因此,他稍稍改变了自己的意见,赞成饶漱石关于只写上“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就可以了的说法。实际上,毛泽东在内心里已经倾向于同意饶漱石的意见。但是,具有民主作风的毛泽东还是没有立即作出决定。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议:到底怎么定,要拿到七届三中全会上去最后决定。

 

七届三中全会上的不同意见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在会议上提交了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他在这份报告中说:“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至于因为不动富农出租土地而使贫雇农少分土地的问题,毛泽东认为可以这样解决:由国家用贷款的方法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

在讨论毛泽东的书面报告时,与会多数同志同意毛泽东关于不动富农多余土地的意见。同时,与会者也对报告的其他许多部分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议秘书组在集中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作了修改。会议还提交与会者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大家对这个法案也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会议秘书组集中大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最后交给毛泽东。毛泽东对这个法案做了最后修改。这个法案关于富农多余土地问题,只写上了一句话:“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之后,再次把修改后的这个法案提交各组讨论。

一开始,在关于富农问题上,大家基本同意毛泽东的意见。但在深入讨论中,许多同志又对土改中如何对待富农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结合各地经验,提出了新的不同意见。这些新的不同意见,应该说,主要是因各地情况不同而提出的。中南局的邓子恢在会上就提出,他完全拥护中央关于在土改中不动富农的政策,过去自己有不同意见,现在想通了,完全理解中央的精神。但是,就中南局所辖部分地区来说,情况还是有所不同,这些地区,土地较少,富农所占土地数量较大,如果完全不动富农土地就不能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他提议,对这个问题,可以原则作规定,但要留个活口,不要定得过死,要使基层干部有个机动余地。可以这样定:富农出租土地部分可以有条件地动。

对于邓子恢的意见,饶漱石不赞成。但他也是根据华东地区情况提出的。他在会上说:华东的情况不是这样。在华东,贫雇农通过土改,可以得到全部土地的60%至70%,而富农多余土地也不过占5%左右,动富农多余土地,也仅仅可使贫雇农多分5%的土地,反而不利于中立富农。因此,他认为,还是写上“不动富农多余土地”为好。

而刘少奇则从更广阔的视角考虑问题,提出了不同意见。刘少奇过去以中央高层领导人的身份,领导土地改革,在这方面是有丰富经验的。他对于新区土改动还是不动富农出租土地问题,进行了长期思考。这次在七届三中全会上,他是以举例子的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他说:如果有一个人有40亩土地,全部出租,这个人就是地主,对他的土地当然要没收。但是如果另一个人,有90亩土地,出租40亩,50亩不出租,自己种或者雇人种。我们在新区土改中,如果对前一种人的土地全部没收,而对后一种人出租的40亩土地不动,就不公平。他说:这个问题,大家要考虑。他说:如果我们赞成在新区土改中不动富农,但又提出对富农的一些“尾子”土地要进行调整,在实际执行中,不动富农多余土地问题就站不住了。这个问题,很值得考虑一下。他认为,在新区土改中,绝对不动富农土地,包括不动那些半地主式富农的出租土地,是有困难的。

在这次会上,大家讨论得非常热烈。有人赞成不动富农土地,有人赞成刘少奇的意见。

毛泽东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他在6月9日的总结报告中回顾了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历史后,说了这样的话:

解放战争时期,情况很紧张,我们应该团结绝大多数人,这个道理也对。历史就是这样走过来的。现在战争停了,我们又决定不动富农。那时候,就是要动富农,不动富农,那是不可设想的事情。苏联也有过这样的情形。他们搞军事共产主义,对富农不准备搞的,后来因为敌人进攻得厉害,资本家对他们的态度也不好,才对富农从各方面直接没收。苏联搞新经济政策,废除军事共产主义,是在战争停了以后。我们现在是在战争停了以后,才不动富农。北方战争早已停了,所以去年土改缓和得多了。现在全国除了台湾、西藏尚待解放,战争都停了,因此给了我们一个可能,对富农可以现在不去搞他。

但毛泽东对这个问题仍然十分慎重,他要通过党内民主讨论,进一步把这个问题搞稳妥。七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毛泽东决定,把土地改革法案再次发下去,征求党内外意见,再修改,直到符合中国实际情况才行。

 

土地改革法出台

 

按照毛泽东的意见,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把会上讨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发到党内外进行更广泛讨论。毛泽东十分重视七届三中全会后党内外对土地改革法的讨论。他要求秘书把各方面各地方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全部汇总,及时报到他那里。每天,他都要认真看这方面的材料。有的材料他看后还要反复思索,还要求地方干部对有关问题进行再调查,拿出实在的数字,补充报给他。同时,他要求中央组成的起草土改法案的秘书班子,结合各地讨论情况,吸收正确意见,对草案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到1950年6月上旬,经过广泛吸收正确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土地改革法草案的初稿。

草案报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又对这个稿子进行了修改。在这个初稿中,关于如何对待富农问题是这样规定的:保存富农经济,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但在某些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对于富农出租部分的土地,得征收其一部或全部。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不得侵犯。毛泽东觉得,这样规定,是比较稳妥了。

毛泽东决定,要把这个稿子提交当年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全国政协讨论决定。在提交之前,毛泽东还不放心,他让工作人员把经过反复修改后抄清楚的稿子再拿来,他还要再认真看一遍。毛泽东一连几天,边看这个稿子边思考问题。在此过程中,毛泽东又对稿子作了部分修改。之后,毛泽东把稿子交给秘书班子,要他们再作文字上的润色和修订。6月21日,土地改革法草案正式提交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讨论。

提交政协讨论的稿子中,关于富农问题,写上了这样的原则: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富农出租小量土地保留不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者全部。

全国政协会议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在议到提交政协会议讨论时的发稿范围时,毛泽东提出,还要再扩大一些范围,要请各阶层代表人物参与讨论,还要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参加讨论,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把合理的意见吸收到稿子中去。中央按照毛泽东的这个意见,把稿子扩大了发送范围。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开会时,不仅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审议了这份稿子,还有许多政协委员以外的各阶层代表人物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人物,在审阅稿子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秘书组又吸收了新的合理意见,对稿子进行了修改。由于稿子比较成熟,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很顺利地通过了这个稿子。稿子再交中央人民政府审议。195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6月30日,经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公布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在全国各新解放区展开。在开展土改过程中,毛泽东强调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同时强调要谨慎,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随时了解情况,要使土改有步骤地进行。

到1953年春,全国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实现了土地改革,有三亿多无地或者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七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这次土改,彻底推翻了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中一些腐朽落后的东西也逐渐消失,使中国古老农村焕发了生机。这次土改,也为此后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打下了基础。

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到新中国建立后,在毛泽东亲自领导下,才真正变成了现实。

(责任编辑:陈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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