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苏州市委党史工办机关党支部第一、第二党小组在会议室召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办公厅〈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职责规定、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对当前我市意识形态方面的新问题和新动向有了更深的了解。
会上,市委党史工办主任邓正发通报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组对我办专项巡察的反馈结果,并对强化我办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政治敏锐性,不能有事不关己的心态,不能有“软任务”的状态;二是自觉抵制意识形态中的不良现象、不良言论;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加强革命博物馆展陈资料、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严把意识形态关;四是严于律己,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坚决杜绝公开表达与私下表态不一致的行为;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