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是省委主管党史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全省重要党史资料的征集、党史书籍编纂和党史专题研究,特别是江苏地方党史的编写任务;征集整理重要党史人物口述史资料及回忆录;协助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党史题材的图书、文章等;协助审查已批准立项的反映重大革命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理论文献电视作品;协助审查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纪念设施及布展陈列等事宜,参与保护和利用革命文化遗产、发展红色旅游的工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规划、部署全省的党史工作;指导、检查市县党史部门的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培训党史部门的业务骨干,评定党史部门科研成果;指导挂靠的相关学会和研究会的工作;完成省委和中央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机构)
1、秘书处
2、征研一处
3、征研二处
4、征研三处
5、宣传处
6、资料信息处
下属单位:《世纪风采》杂志社
挂靠单位:江苏省周恩来研究会、江苏省瞿秋白研究会、江苏省新四军研究会
三、2012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领导下,我办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史队伍建设,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召开全省党史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精神。各市、县(市、区)委党史部门负责同志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2、承办全国党史部门党史资政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党史部门120余人参加会议。
3、集中推出一批党史研究成果。编写出版《江苏党史知识简明手册》;修订再版《中共江苏地方史》第一卷(1921-1949);完成《江苏党史纪事·2011年卷》编写及出版;出版发行《法治建设在江苏》;出版《长河浪花—戴为然回忆录》;启动《中共江苏历史大事记》(1921-2012)编写工作;启动修订、续编《中共江苏省组织史资料》(1921-2012)工作。
4、举办全省党史系统迎接党的十八大理论研讨会。
5、加大党史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录制《江苏地方党史90年》讲座系列课件11讲;开展党史成果“六进”活动,向基层赠送党史书籍5万册,光盘600套。继续办好《世纪风采》、江苏党史网、《江苏党史工作信息》和《党史资料与研究》。
6、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先后选派5批次干部参加中央党史研究室、省委党校培训;组织处以上干部,计30余人次开展“三解三促”驻点调研活动。
第二部分 省委党史工办2012年度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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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财政拨款 | 1 | 1438.9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1081.54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20 | 二、外交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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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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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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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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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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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7 | 58.73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22.55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312.45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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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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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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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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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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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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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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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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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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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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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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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48 | 84.89 |
| 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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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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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37.26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1497.67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1538.6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39.66 | 结余分配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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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22.5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21.21 |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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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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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1559.89 | 合计 | 56 | 1559.89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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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440.3 | 980.18 | 460.1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993.17 | 592.86 | 400.3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2.43 | 30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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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4.89 | 8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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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其他支出 | 37.26 |
| 37.26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22.55 |
| 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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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表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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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72.2 | 19.24 | 50 | 2.96 |
注:本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37.7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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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省委党史工办201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59.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438.94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58.7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本级横向财政拨款4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8.73万元。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9.65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22.57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559.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8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在职人员工资、行政运行支出、单位发展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省新四军研究会项目研究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2.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工资补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4.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5.其他支出(类)支出37.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和出国考察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21.2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省委党史工办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0.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3.61 %。其中:基本支出105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2.99%;项目支出389.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省委党史工办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0.43万元,占71.5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5万元,占1.5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02.43万元,占20.99%;住房保障(类)支出84.89万元,占 5.89 %等。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2年,省委党史工办“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24万元,占26.6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万元(含更新车辆一台18万元)不求上进,占 69.25 %;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占4.1 %。
2013年,省委党史工办“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60.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20万元,占32.8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 37.75万元,占62.05%;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09万元,占5.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九、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