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月20日,新沂市史志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对于县级史志部门而言,《条例》的出台,为深化党史编研、强化宣传阐释、推动转化利用,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要抓住重点要点,深刻理解《条例》的精髓要义,联系新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深化党史研究,修好新沂红色家谱,注重党史成果转化,讲好新沂红色故事,努力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头雁”“排头兵”“先行者”,不断拓展新沂党史事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构建新沂党史事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