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上午,省委党史工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研究落实举措。工办主任于阳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领读方式,原原本本研读了《纲要》相关内容。室务会成员围绕“十二个坚持”,结合党史工作实际,开展了学习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纲要》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全面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
会议强调,工办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党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积极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领导干部要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做模范当表率,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法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构建办事依法、执纪用法的工作格局,加强工办202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谋划,推动法治建设与党史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室务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深化法治思想实践转化,充分运用江苏党史“一网三号”等平台,开展宣传引导,积极发挥党史部门优势,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的生动实践,做好研究阐释工作。同时,要高质量地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