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家港市绩效办下发文件,首次将史志工作列入区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张家港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监测。
根据考核办法,“党史地方志工作”作为扣分项目列入2016年区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扣分上限为20分,在区镇千分考核中占有较高的比重。根据年度史志工作目标任务,细则明确了区镇史志工作的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认真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开展地方志书、综合年鉴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二是推进党史三卷本专题编纂和相关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史志宣传教育和加强史志队伍建设。细则从工作任务完成度、时序目标推进度、绩效质量达成度等三个维度对区镇史志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扣分标准,共计12个监测子项目,明确了考核的标准和扣分的依据。
近年来,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开展史志工作。此次将史志工作列入区镇绩效考核,是张家港史志工作发展的新里程碑,对进一步加强区镇史志工作,推动工作具体落实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