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革命博物馆,收藏着一件珍贵的革命文物——李建模家书。这封家书共2页,信封文字和邮戳反映此信为1943年10月由宜兴张渚镇寄往常熟梅李,信件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此信曾于2020年6月赴京参加《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3周年——抗日根据地创建与发展》专题展览。
李建模写给母亲的信
这封信不长,全文仅193字,是李建模在抗日战争期间写给在常熟家乡的母亲的,主要内容如下:
母亲大人尊鉴:
久未禀函,定劳廑念。只因整天奔波,未及照顾大人。清夜自思,实觉罪歉,谅大人亦能恕儿也。物价日涨夜高,我家又无产业维持生计,定必艰难之至。窃儿不能奉养大人,时觉不安。又因格于店规,正思想法尽一切可能节省,即使最少数目,亦聊以慰大人。好得困苦前途已经不远耳。大人福体务请珍重,慧姝等请很好教育,儿当常来函问候。大人福体决不真如以前也,并请大人赐谕示。来信寄长兴煤山镇徐泰和转交可也。
在这封家书中,李建模表达了对母亲的牵挂和嘱托,对于物价飞涨、家中度日艰难自己却无法奉养母亲表示深深的内疚,透露出一个革命者家国难以两全的无奈和深情。这封信背后的历史,展示了一位革命先烈的清廉风骨和高尚情操。
李建模
李建模,1907年2月出生于江苏省常熟县梅李的一个普通家庭,幼年丧父,家中生活全靠老弱妇孺日夜纺纱织布维持,十分艰难。14岁,李建模进布庄当学徒,由于聪敏好学,勤恳敬业,23岁即升任布庄驻沪的负责人。布庄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可是,李建模对民族危机不断加深、国民政府妥协退让的社会现实日趋不满,逐渐走上探索救国救民之路。在上海立信会计夜校学习期间,他受青年教师顾准影响颇深,他们一起研究学习马克思主义,传播革命思想。不久,顾准、李建模组织具有共同理想的青年成立了“进社”,并于1934年5月加入“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从此开始在党的领导下开展革命工作。也就是在这一年,他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李建模还在家乡梅李、浒浦等地发动爱国青年、进步人士组织了进社常熟分社、艺丝社,创刊《艺丝》周刊等刊物,讨论时事,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聚集了一大批进步青年。1936年7月,因叛徒告密,李建模被捕入狱。在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酷刑折磨,他毫不动摇,还将妻子探监送去的物品分发给难友。
《艺丝》周刊
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后,李建模重新获得自由。1938年5月,上级决定重建中共常熟县委,任命他为书记。在常熟县委领导下,常熟第一支抗日武装——常熟人民抗日自卫队成立,这是中共江苏省委直接派遣干部在苏南敌后较早创建的一支抗日武装,李建模是创建人之一。1939年,新四军六团以江南抗日义勇军的名义东进到苏南东路以后,李建模逐步转向自己所熟悉的财经工作。1940年初,谭震林来东路主持抗日全面工作,苏常太抗日游击根据地开始形成,军政财政工作日趋繁重,李建模兼任东路经委会主任。1941年,李建模开始专职从事财经工作,任江南财经处处长、新四军六师供给部部长。
在创建和巩固苏南东路抗日游击根据地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李建模制定了适应游击区特点的税法和税率,带领财经干部排除敌人的武装干扰,克服重重困难,胜利完成了征收田赋和各项税收的任务,为新四军武装抗日和地方政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经费特别困难时,他甚至把母亲纺纱织布的多年积蓄、变卖妻子的金银首饰和两间房子的款项,全部捐出作为革命经费。1942年,李建模调到茅山抗日根据地工作,先后担任江南财经处处长兼惠农银行行长、新四军六师十六旅供给部长、苏南行政公署行政委员兼财经处长等职。
此信写于1943年,当时正值日伪军集中大量兵力对茅山、丹北、太滆等地区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清乡”,革命形势极为严峻,财经工作困难重重。李建模不畏艰险,带领财经干部积极向边区开辟税源,征收税款。由于环境恶劣,不少财经干部因此牺牲。在他的积极努力下,新四军燃眉之急的财源问题得到了缓解。
作为财经干部,李建模经手的现金时常几万乃至几十上百万,可谓“腰缠万贯”,但他处处节俭,精打细算。他提出“严格财经纪律,杜绝一切浪费行为;节省每一个铜板用于抗日战争”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他一日三餐都和战士一样,吃没什么油水的大锅菜。为节省军服生产用布,他经过严格计算,每匹布由裁八套单军衣增至九套;他写信一张白纸两面写,一只信封用四次;晚上点灯记账用三根灯芯,开会点两根,不办公只点一根。他当年写给金坛县财经干部的一封亲笔信,巴掌大的信,正反两面都写满了字。李建模为抗日理财、用财,精打细算节约每一个铜板的模范行为,受到了谭震林等新四军领导的赞扬,他被誉为新四军在苏南抗日根据地的理财能手、“红管家”。
战争年代,游击区资金监管很大程度靠干部个人觉悟,可是在家信中,李建模除了表示自己“正思想法尽一切可能节省”,没有丝毫利用职务之便补贴家用的想法,反映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无私风骨和清廉操守。
抗战胜利后,江南部队根据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撤至长江以北。李建模并没随机关一起行动,而是坚决留下来完成最后两项善后工作:一是为避免群众受损失,收回江南银行发行的抗币;二是将征收到的公粮卖出去,换成黄金带走,并负责押运金银和法币。为此,李建模最后北撤。
1945年10月15日,李建模随新四军渡江北撤途中,因长江渡轮沉没,不幸遇难,年仅38岁。2009年,李建模被评为江苏省“5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