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苏州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而又巨大的变化,由此引起了全国各有关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一、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和特色
1.苏州率先大规模高水平发展乡镇工业,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苏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乡镇工业萌芽时期。新农村建设初期的过程,可以说基本上同步于乡镇工业的发展过程。乡镇工业的发展,包含或隐含了新农村建设的部分内容。因为,乡镇工业发展的历史意义,不仅仅在于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成为实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先驱者,而且也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探索者。乡镇工业的发展过程,实质上也成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乡镇工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基础,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物质方面的基础。乡镇工业的发展,直接冲击了当时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巨大的加工生产能力和发达的市场流通网络,沟通了城乡之间的联系;乡镇工业的发展,催生了区域内生产要素的相对集聚和合理流动,优化了生产力布局(苏州乡镇工业产值至80年代末,已占到工业总产值的2/3);乡镇工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为农村工业化提供了人力资源上的支持;乡镇工业的发展,逐步增加了乡(镇)、村的集体积累,从而有能力用于小城镇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财力上的保障等等。总之,乡镇工业的发展,在物质上起到了稳定农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的重要作用,这对于我们目前正在致力于解决的“三农”问题,可谓有不谋而合之处。
二是精神方面的基础。乡镇工业的发展,不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众多的物质方面的支持,与此同样重要的是,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首先是在乡镇工业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以工补农、以城补乡、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经验,成为了当今新农村建设指导方针的重要内容;其次是在乡镇工业发展过程中,唤醒和培育了农民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农民创业发展的精神动力,使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也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农民的必然要求。
实践表明,乡镇工业从一开始起,就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有益的实践上的探索。乡镇工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新路子,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苏州率先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第一,苏州在全国率先实行农业税征收方式的改革,使农民实现了合同内的“零负担、零交费”。苏州早在2003年就全面取消了农业税附加,农业税不再直接向农民征收,改由镇村代交,各县(市)政府补贴。由此全市农民实现了“五无”,即无农业税赋、无乱摊派、无乱收费、无筹资筹劳、无拖欠。同时,全面落实“三补”支农政策(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购置农机补贴)。国家规定的对农民的“多予少取”政策,在苏州变成为“多予不取”。
第二,苏州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社保制度改革,并逐步与城市社保接轨。老年农民的基本养老补贴的实施,让农民开天辟地和城里人一样享受退休待遇:凡女性农民55周岁、男性农民60周岁,每月可从政府那里领取一笔补贴(各地标准不一,目前一般在200元左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目前已经全覆盖,标准也提高到每人200元/月。已经建立的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相一致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口覆盖率达96%,人均基金达210元,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随着农民大病医保制度、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制度等政策措施的推行,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覆盖农村的基本保障体系。
第三,苏州在全省率先提出并推行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态和新机制。2001年以来,苏州加快推进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农村专业合作为重点的“三大合作”改革,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使农民既成为合作企业的股东,又成为合作企业的职工,从而既有股金收入,又有工资收入。目前,苏州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2000多个,75万户农民成为股东,占农户总数的2/3强。尽管“三大合作”改革这一新生事物还处在初级阶段,然而在调整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方面,在探索新农村制度创新、建立农民增收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3.苏州率先确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为新农村建设明确了攻坚的方向
第一,苏州确立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定位,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求各地的规划必须遵循“条块结合、以县为主、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做到“五确定”:确定适宜的人口规模;确定最终城市用地面积;确定农业保护区面积和布局;确定城市体系空间布局;确定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形态。首先,苏州依据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了“
第二,苏州率先重视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水平。县域经济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处于枢纽地位,已经并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县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经之路,其重大意义在于:一方面,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在县域;另一方面,最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将发生在县域。苏州在发展县域经济过程中,运用现代工业思维,超越“农”字做文章,强调分工协作,形成各自特色,发挥比较优势,逐步形成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并做大规模、做响品牌,提高了县域经济竞争力。
苏州农村工业化中的最大特色之一、也是苏州经济发展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5个县级市和苏州市区“六大经济板块”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城乡经济比翼双飞,协调发展。2006年9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经济最发达的百强县中,苏州的昆山市夺冠,苏州所辖5个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百强中的前10强,被称为“苏州五虎”。其中昆山市和张家港市2007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双双突破千亿元。“苏州五虎”的经济发展使整个苏州的经济发展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高水平、高层次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物质条件。
第三,苏州率先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苏州重视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在农村启动了生态观光休闲基地、出口合作基地、特色精品基地、绿色高效农业基地等六大农业综合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的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功能。去年,围绕“四个百万亩”布局规划,实施了“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建立了30个市级示范区,取得明显成效。至2007年底,全市累计高效农业面积达138万亩,无公害生产基地222万亩;累计建成观光休闲基地130多个,仅2007年接待人数就超过800万人次,经营收入超10亿元。
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同时,重视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农民的收入构成,非农产业所占比重超过80%。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投资性收入、政策和转移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点,比重由“十五”初期的3%提高到目前的28%以上,居于全国的前列。通过一系列增收措施的实施,到2007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475元,同比增长12.9%,已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为全国最高地区之一。农民的增收,也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4.苏州率先在农村掀起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第一,多年来,苏州大力推进农村“三改”工程(改水、改厕、改路)。各县(市)全面实现区域集中供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2%;政府投资100多亿元,全面完成村镇公路等级化改造,形成了以苏州城区为中心的,覆盖全市城乡的系统化、网络化、现代化道路框架。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公交班车。任何一个乡镇,15分钟内就可上高速公路,为城乡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无障碍”的环境条件。
第二,近几年,苏州持续开展农村“三清”工作(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大力纠正农村普遍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放现象,大大改变了农村的环境面貌。农村河道5年里已基本疏浚一遍,改善和恢复了河道水质与生态平衡。同时,农村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卫生管理方法逐步在农村推行。目前,苏州农村正在向建设田园风光型、生态环境型的新农村目标努力。
第三,近几年,以“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基地、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绿色苏州”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苏州年均投入绿化资金20亿元,农村年均新增林地绿地10万亩,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0%,所辖各县(市)、区全部成为国家绿化先进县,所辖5个县级市全部率先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市拥有环境优美乡镇数占全国的9%。
第四,近几年,通过“三集中”的方式,加快农民向城镇的转移和集中,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布局。苏州创造了被全省、全国传为经验的“企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做法,大规模撤并乡镇,建制镇从原来的162个调整到目前的66个,行政村从原来的3300多个合并成1400多个。同时大规模调整农村产业布局,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
综上所述,苏州的新农村建设有着相当深厚的历史渊源。如果再包括期间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农业机械化推广活动,农业现代化示范活动等等,新农村建设表现为一个承前启后、不断发展的持续过程,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积累了成功的经验。2006年6月,在苏州举办的全国“新农村建设高层论坛”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对苏州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和经验作了充分肯定。他说:“苏州的经验虽然诞生在发达地区,但是对于今后十年、二十年,对内地、边远地区,也会有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二、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途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正因为如此,新农村建设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同时,由于各地情况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在实践过程中注意因地制宜的个性,彰显当地特色就显得十分重要。
苏州作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高地,在2005年实现了“第一个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正向着“第二个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迈进。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也就没有苏州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化。因此,加快新农村建设,也就成为苏州基本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苏州实现“第二个率先”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了实现“第二个率先”的目标,2006年4月,苏州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四大行动计划”,其中之一就是《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把新农村建设提到作为苏州“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基础,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指导苏州新农村建设以新的高度和深度、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1.苏州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十一五”期间,苏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年可用财力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农村工业企业进入规划区的比例达到80%左右;加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民承包土地面积达到50%左右,参加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持股农户达到80%左右;在企事业单位从业的本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实现全覆盖;农村全面普及自来水,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关镇达到85%以上,中心镇达到70%以上;村务(财务)公开达到100%;形成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镇和示范村。使苏州农村既保持鱼米之乡的优美田园风光、又呈现先进和谐的现代文明,逐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区域分明、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社会文明、村镇管理民主的苏州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2.苏州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坚持“三农”与“三化”的互动并进,即坚持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农村产业新发展,以城市化提升农村建设新形态,以经济国际化塑造农村发展新理念。同时以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化”向更高水平、更新层次、更宽领域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苏州市委、市政府制订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培育典型,建立健全示范引导机制;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农的稳定增长机制;四是加强基层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管理机制;五是明确职责责任,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为了更好实现苏州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苏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必须在“五个新”上下功夫,这就是:努力在认识上达到新境界;在规划上体现新水平;在发展上确立新理念;在环境上呈现新面貌;在组织上形成新机制。
3.苏州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苏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手段和方法,这就是因地制宜、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总结提高。结合苏州实际,苏州先后分批确定了230多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些示范村占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8%,其中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五种类型:包括城市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旧村改造型、生态自然型和古村保护型。这五种类型中,包含有经济实力强村,也有经济发展相对薄弱村;有依托工业发展的村,也有依靠自然资源发展三产服务业的村。这些示范村的选择,具有较高的覆盖性,在较大程度上体现了典型示范的意义。
同时,为了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苏州市委还颁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三级联创”活动,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对苏州农村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两个率先”为主题内容的先锋市(区)、先锋镇、先锋村“三级联创”活动提出了要求,号召农村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积极投入“三级联创”活动,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苏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但作为中国第二大工业城市的苏州,无论从整体现代化的水平来看,还是从社会形态来看,相对落后的、滞后的还是农村。因此,在高水平、高层次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彻底解决“三农”问题上,仍然可以说是任重道远,还有很多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和有待解决。
1.必须重视新农村建设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硬件”“软件”一齐抓,两个轮子一起转
新农村建设中,环境的综合整治、环境面貌的改变、公共基本设施的建设等一些“硬件”,固然很重要,这是“形似”的基本条件。这些有形的东西只要增加投入,在短期内比较容易改变。但要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的“软件”,形成长效机制则比较难。特别是改变农村群众的老观念、老习惯比较难。如在集中居住社区养鸡、在绿化带里种菜等现象还时常出现。因此,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农民”真正转变成“市民”,使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农村组织管理的“城市化”,则是需要长期努力和下大力气齐抓共管,才能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
2.必须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财力相对不足的瓶颈和矛盾
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和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经费从哪里来。虽然苏州在多年的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以较大的财力投入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投入38亿),但是与农村、农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投入的总量仍然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不对称的状况仍然没有彻底改变,农村财力相对不足的瓶颈和矛盾仍然突出地存在。除了调整财政体制,使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外,在动员社会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的个人投入上应该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这样可以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当然还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通过多管齐下,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财力和资金问题。
3.必须重视改变农村和农民缺乏主体地位和主动权的状况
在过去10多年中,苏州“三化”(城市化、工业化、经济一体化)的高速推进,对苏州原有的农村形态造成较大的冲击。在“三化”过程中,农村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只能被动地适应和服从,农民缺乏自主权、主动权,农村建设也缺乏主体地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主体地位,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因而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思路和格局。要认清农村实行“三集中”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从广大农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着力解决他们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和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
4.必须考虑和提前应对移民浪潮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苏州经济的发展驶上了突飞猛进的快车道,随之而来,也引发了对大量外地劳动力的需求,苏州进入了外来流动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至2007年底,苏州外来人口登记数近600万,户籍人口624万,比例将近达到一比一。近600万外来人口,大部分聚集在县域境内的城镇。骤增的外来人口,给新农村建设增加了难题和难度。水电、卫生、交通、教育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速度如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则将使各方面的承受力受到巨大的挑战。同时对劳动就业、治安管理、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也带来巨大的负担。如何化解移民浪潮下与日俱增的压力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负面影响,一个严峻的课题已摆在苏州管理层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