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省委党史工办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办主任崔广怀,副主任万建清、赵一心、吴雪晴等出席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了学习交流。
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是建国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集中反映了全党的智慧,顺应了人民意愿,在新的起点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对于在新形势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大家还认为,《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大家表示,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全面理解和正确对待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深刻领会有关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共同努力。
崔广怀指出,当前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认真安排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各支部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中心组在近期要召开扩大学习会,交流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他强调,要结合机关实际抓好学习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党员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更加自觉地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认真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