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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委党史工办制定出台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办法
连云港市委党史工办秘书处 徐玲
来源 :  15:13:00
    近日,连云港市委党史工办根据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对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编写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内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编写情况,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全市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工作的组织、程序和标准等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了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组织。市委党史工办邀请有关党史专家,组成连云港市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小组,专门负责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工作。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须经市委党史工办审读小组审读通过,并经同级党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出版。
    二是规范了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程序。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初稿撰写完成后,须经过向本县相关领导(包括离退休领导)、本单位领导、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广泛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等程序,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计划出版时间的2个月前,由县级党史部门统一上报市委党史工办进行审读。市委党史工办县级党史“二卷本”审读小组自接到审读稿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回复审读意见。
    三是明确了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内容及标准。市委党史工办县级地方党史“二卷本”审读小组从政治观点、资料史实、体例结构、文体文风等方面进行审读,如审读后修改较大,还应进行第二次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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