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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史工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
孙家坤
来源 :  09:04:47
    2012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发出《关于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5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2011年以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史宣传活动有关情况的报告》(中史报字[2012]10号)上批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史宣传是党史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重要内容。2011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一系列党史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形式多、效果好。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打算。希望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和运用成功经验,继续加强协同,抓好党史的学习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向本地区党委分管党史工作的负责同志汇报,并在内部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通知精神,5月18日下午,我办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将通知精神和学习情况向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燕文作了书面汇报。
    在学习会上,大家一致表示,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是对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它指明了党史工作今后的方向,是对党史工作者极大的关怀和鼓舞。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落实到我们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把本职工作做好,不断开创江苏党史工作新局面。
    工办主任崔广怀在会上指出,最近,省委对省党建领导小组赋予新的任务,我们作为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抓好《中共江苏地方简史》、《江苏党史纪事》的出版工作,抓好《中共江苏地方史(第一卷)》的修订,全面启动江苏地方党史“三卷本”的编纂等四项工作的落实。今年6月12、13日,中央党史研究室将在江苏召开全国党史部门党史资政工作经验交流会,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重点围绕省委提出的“八项工程”开展资政工作,把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在“六大建设”中的历史经验、重要决策、重要实践充分记录和反映出来,从中探求江苏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规律,为有效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启迪和借鉴。
    崔广怀还对如何贯彻习近平重要批示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与中央对党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密切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党史工作无小事”,党史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要把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与开展党史的常态化学习结合起来,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党史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三是要把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与做好本职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加强责任心。要组织和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在领会其精神实质基础上,融会贯穿到全年工作中去,对照全年目标任务,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工办副主任万建清、赵一心、吴雪晴,副巡视员高维生及工办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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