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全面做好党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史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水平,2010年10月19日,中共江苏省委颁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苏发[2010]16号)。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党史工作重要意义。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史工作在实现党的中心任务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美好江苏提供历史借鉴和启示。
《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党史工作主要任务,不断深化党史研究,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扩大党史宣传,认真搞好党史纪念活动,抓紧做好党史资料征编工作,注重加强党史遗址保护。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委领导党史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史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党史工作队伍建设,科学整合党史资源,为党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