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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及时传达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 省委党史工办宣传处 15:30:50
    12月18日,省委党史工办召开全省各市党史部门分管领导人会议,传达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党史工办主任、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广怀出席并讲话。他指出,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是党中央赋予党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革命遗址普查,是一项关系党史工作全局,服务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工作,也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史部门工作的职责所在。参与这项工作的党史系统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提交的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以革命遗址普查的优异成绩和丰硕成果向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建党90周年献礼。
    崔广怀强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中共党史作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三大主要学习内容之一。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挖掘研究和宣传党的历史,革命遗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真实写照和生动见证,弥足珍贵。认真做好革命遗址普查,精心保护和充分发挥这些政治资源的作用,是党史工作者的应尽的历史责任。全国抗损课题调研的事实充分证明,党史队伍是一支特别能打硬仗,不怕吃苦的队伍。我们同样有能力完成革命遗址普查这一艰巨任务。
    崔广怀要求,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一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二要按上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三要打好县级普查工作这个基础,四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同时,也要加强协作沟通,树立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不能各自为战,要整齐划一,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内容、规定的要求完成革命遗址普查工作。
    省委党史工办副主任、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一心主持会议。赵一心同志传达了今年11月12日至15日中央党史研究室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我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内容、方法要求、实施步骤、组织机构和各级责任: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史部门成立本级革命遗址普查机构;全省普查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普查、提交成果、汇报上报、总结等五个阶段进行;规定县(市、区)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市一级于7月底前完成任务;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任务于9月底前完成。
    全省13个市党史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处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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