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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人民美好生活
来源 : 《中共江苏地方简史》 16:05:13

第十一章 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


三.建设人民美好生活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建设“人民美好生活” 这一目标,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突出“百姓富”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生活高质量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发力扶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过多年持续努力的富民政策、全面发展,江苏实现了居民收入增速快于经济增速,2020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31万元和2.42万元,居全国前列。

2011 年底,以脱贫攻坚工程任务完成为标志,江苏基本消除了人均年收入2500 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2012 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2013年,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江苏站上了新的发展起点。经过丰富完善,江苏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由原来的4大类1825个指标扩展到5大类2236个指标,并对部分指标的数值进行提升。通过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和重点片区,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着力抓好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到2014 年底,全省411 万低收入人口中已有295 万人实现脱贫,脱贫率为72%。到2015年底,江苏已整体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4000 元的脱贫目标,1533 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能力增强。江苏如期完成脱贫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成为东部地区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省份之一。

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党的十九大召开,中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期,江苏开启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按照中央“率先探索减少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有效途径”的要求,江苏积极探索扶贫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在扶贫方面取得突破性的经验,组织实施了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2015 底,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确定了新的扶贫目标:到2020 年使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6000元。同年11月,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以新江苏定位引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成一个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富美高”新要求、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2018年底,江苏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发出冲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20197月,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讨论通过《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1+5”文件,强调紧扣高水平、突出全面性,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上发挥标杆作用。

在扶贫攻坚的道路上,江苏率先尝试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对低收入人口进行精确识别、动态管理,采用“实名制”将帮扶资金落实到帮扶对象,实行“一户一策”、分类帮扶。同时,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扶真贫、真扶贫”。在国家开展的各个扶贫开发重大行动中,江苏没有国定贫困县和贫困村,扶贫开发所需巨大投入均由地方筹集。江苏建立了“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即确定苏北经济薄弱县(市、区)后,组织省级机关部门、部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苏南发达县市与苏北经济薄弱县建立挂钩帮扶关系。坚持“一个帮扶队员驻村、一个科技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富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五个一”到村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建立扶贫联系点、“五方挂钩”单位挂钩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措施,推动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项目“三落实”,不脱贫不脱钩。江苏还探索性地推动金融扶贫,促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向“造血”转变。江苏的精准帮扶,既找准了真正的帮扶对象,又发挥了政府、社会、市场等的作用,增强了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力,形成了精准扶贫的“江苏经验”。

截止2020年底,全省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江苏还扎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助力帮扶受援地区102个国家级贫困县、近400万人摘帽脱贫。

初步建立起全覆盖、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江苏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增加政府投入、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八同步”改革。在突破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模式的基础上,江苏建立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统一城乡居民参保(合)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9.9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011.61亿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保持较好衔接。人均预期寿命达78岁以上,各项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探索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2011 年,江苏构建起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为补充,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同年,江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 年,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14 年,江苏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 年至2015 年间,江苏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标志着江苏基本养老保险正在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迈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思路开始付诸实施。

不断修订完善救助政策。2014 12 月,《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确立了“8 + 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以保证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陆续出台了《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此同时,住房、教育等救助政策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群供养、受灾人群救助为中心,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在江苏已初步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主要社会救助资金支出逐年增长。基本实现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弱有所扶,人民生活更加体面有尊严。

为解决困难人口住房问题,江苏先后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20)》。在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的基础上,将住房保障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展,希望能解决常住人口市民化住房保障问题。目前,江苏对市县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90% 以上的市县实现了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年度动态调整。“十二五”末,江苏已经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以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由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户籍家庭向覆盖城镇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转变。截止2020年底,江苏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34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43个,改善苏北农房20余万户。

江苏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为人民素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增强作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以来,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增长,满足了人民群众享有更好更公平教育的切身需求。学前教育和大中小学入学率巩固提升,教育发展规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江苏共有高等院校167所,在校学生超过200万人,15所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95月,全省教育大会召开,对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在全国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随后,《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指导性文件相继出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重点难点,强调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供给侧打造现代化的教育体系,着力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发展层次,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入推动教育领域改革开放。

始终将富民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2011 年,江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把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2012 年,江苏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形成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就业服务体系,使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更加稳定。

2016 11 月,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提高广大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江苏提出,“聚焦富民”就是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奋斗方向,都要在富民上更加鲜明、更加突出、更加集中。大会提出,2020 年江苏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 年翻一番,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三个口袋”更加充实。随后,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出台了33条富民意见,把创业作为群众致富的新的导向。经过多年努力,江苏已经建成以五级贯通、覆盖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基础,以直达到村的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就业e 图”为创新服务内容的“15 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快捷的就业服务。同时,全省运用“互联网+ ”“生态+ ”“创意+ ”“文化+ ”等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富民增收渠道和空间,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

2017 6 月,江苏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又一次对富民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富民”新的意义:“百姓富,是新江苏的重要内涵,是全面小康的直接体现,更是全省人民的殷殷期盼。聚焦富民,是江苏最应干、能够干、必须干好的事情。”大会明确指出,在新时期,江苏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聚焦富民摆在江苏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走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富民路子。以这次全会为标志,一场聚焦富民的主攻仗正在向纵深推进。江苏追求的富民,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富民,有着丰富的内涵,除了提高老百姓富裕程度,还要追求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包括公共服务的享有、公共安全的保障、人居环境的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的满足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按照这样的实践内涵,江苏提出做“加减乘除”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就是提高收入,增加福祉;“减”就是减轻负担、减少烦忧;“乘”就是通过多做带动力大的事,多出撬动力强的政策,使富民达到乘数效应;“除”就是破除制约“富民”的制度性障碍和结构性瓶颈,最大限度释放群众创富的内生动力。在富民方面,江苏提出把创造财富作为最大源泉、把创业富民作为最大潜力、把公共服务作为最大普惠、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民生工程、把深化改革作为最大红利,努力实现富民的最大效应。从已经出台的“富民33 条”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江苏已经形成聚焦富民的政策支撑体系。其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是江苏抓的一件富民大事,就是要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增加城乡居民的“隐性财富”。江苏强调,社会平安、生态良好是必须坚守的富民“底线”,要重视安居宜居水平,坚持富民与安民并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共赢,走出“既富又安且美”的富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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